在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市财政局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原则,锐意开拓进取,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依法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和操作制度,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二00六年政府采购工作情况
2006年,各单位申请采购305批次,完成政府采购规模4308万元,比上年2518万元,上升71%。节约财政资金528万元,节约率10.9%,其中:公开招标2183万元,占51%;邀请招标752万元,占17%;竞争性谈判247万元,占6%;询价采购881万元,占20%;单一来源采购246万元,占6%。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治理商业贿赂,促廉政。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作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六大领域之一,全国和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之后,我们即加强了会议精神和 “八荣八耻”的学习,正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调查研究,排找薄弱环节,算好受贿的成本账,提高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筑牢拒绝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重新明确了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区级和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对采购人、监管机构、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发放了自查自纠自查表83份,收回80份,有8个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9条,建立了两层廉洁自律责任制,即采购办向局长室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和采购办(中心)工作人员向采购办(中心)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还把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廉洁自律承诺函列入了投标文件,筑牢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防火墙。
2、抓好制度建设,促规范。我们进一步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政府采购的理解,提高了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结合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提出的“扩面、延伸”的要求,我们制订《邗江区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邗江区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公开招标文件(范本)》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完善了《邗江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邗江区政府采购办(中心)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和转发了《邗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督活动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准入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质量管理办法》等促进了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获得了扬州市2005年度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先进单位。
3、岗位轮换,促创新。根据治理商业贿赂和《采购办(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监管分离,管采分离的原则,采购办(中心)人员进行了岗位轮换,设置了业务岗和审核岗,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坚持原则,团结协作、阳光操作、优质服务、文明办公廉洁自律。通过岗位轮换,促进了从业人员互相学习,团结协作,钻研业务,防腐防变的自觉性,建成了《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审核盖章严了,到单位多了,招标文件完善了,工作方式严密了。
4、“一车一簿”,促进了公务用车管理。2006年启用了《邗江区公务用车维修记录簿》一是将公务用车全部费用,包括保险费、汽油费、修理费、装饰、装璜费、轮胎更换费及配件修理质保期限和里程数全部在记录簿中登记,驾驶员、公务用车的管理员能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二是“维修记录簿”成为采购人公务用车的管理档案,便于管理考核,调动了各部门(单位)管理的能动性,三是《维修记录簿》作为管理手段,由采购办(中心)制定,起到了引导和强制作用,克服了公车管理中的情面思想。全年,公务用车费用支出1397万元,节约258.4万元,节约率15.6%;其中:保险费支出74万元,节约63万元,节约率46 %;加油费支出413万元,节约5.8万元,节约率1.4 %;维修费支出910万元,节约189.6万元,节约率17.2%。
5、“双因素报价招标”,控价格。2006年前我们进行定点企业招标时,要求定点企业提供的商品按照销售价格的优惠率进行投标,实际工作中,销售价格无法控制,无法实施检查考核,我们经过分析,总结后,在对2006年定点企业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实行了双因素报价招标,即,中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商品价格按公允市价折扣率和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的价格,以两者孰低的原则结算,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中心和监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禁止中标供应商有商业贿赂的行为,并规定了处罚措施,今年6-9月份我们会同财监股和区监察局对办公耗材和文化用品共12家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个别单位账册不全或未提供账册;进货发票不全或未提供进货发票;没有销售记录或记录不明细,而无法核定价格;有的未报送或未及时报送价格信息,采购表时间与实际采购时间不一致、不具体;经抽查有5个单位多收1949.9元等,我们作出了违约处理决定,分别进行了处罚。
6、“共同采购、共同监管、共担责任”,创新了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的新模式。经过多轮协商,我们与区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定,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共同采购、共同监管,共担责任。今年共同操作了区环保局庭院绿化的联合采购,节约财政资金5.2万元,节约率40%,区政府机关大楼卫生间装修改造工程中标价116万元,与预算价156万元比节约40万元,节约率达34%。。
7、公务用车实行全省统一采购,共享全省统一采购成果。2006年省财政厅进行了统一规划,征求了全省各地的意见,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分别于2006年1月6日和2006年6月28日两次对全省公务用车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采购价格全省共享,招标有效期半年,取得了较好的规模效益,提高了采购效率,2006年我区共采购公务用车27辆,采购金额583万元,节约资金27万元。节约率4.6%。
8、建网站,促进阳光采购。建立了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有了政府采购信息宣传的窗口,询价采购实现了网上公开询价,增加了询价采购的透明度。网址:WWW.zfcg.hj.gov.cn.
二、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设想
在新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努力把政府采购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200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政府采购量完成4500万元,其中:采购中心直接采购3300万元,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共同采购1200万元。
2、切实履行好对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职责。工程类项目是政府采购的法定内容,是法律赋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神圣职责。之前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是对货物和服务项目进行了政府集中采购,且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和规模,要使政府采购真正出效益、上规模,就必须抓好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在这方面我们虽做了一定的尝试,但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尚需作出更大努力。根据2006年新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扩面延伸”的要求,我们将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切实做好工程类政府采购工作。
3、政府采购要逐步向乡镇延伸。政府采购的对象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镇、街办的政府采购工作,到目前为止尚未明确要求。虽然有部分镇、街办的办公设备委托区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但规模较小,规范性不够;同时镇、街办也迫切需要对政府采购的程序、方法进行指导,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采购向镇级延伸。
4、进一步完善制度。结合市局的要求和治理商业贿赂活动,近期,我们拟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制订《政府采购廉洁准入暂行规定》、《政府采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督活动管理办法》,特别是区纪委重点要求修订的《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
5、健全考核机制。虽然现在对定点企业每年都进行规范的招投标,但中标后定点企业的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如何,缺乏考核标准和依据,我们拟健全完善对定点企业的考核机制,增强对定点企业的约束,将考核结果向采购单位公布,供其参考。同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轮招标结合,以增强定点企业的责任心和约束力。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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