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07- )
经询价采购,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 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 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采购人单位、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4-7862089)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货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